合約建築師 

職位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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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位編號:

合約建築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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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少 50 字

部門

建築署 


職位名稱

合約建築師 


薪酬

月薪港幣 65,510元 [請參閱註(A)]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
(a) 為香港建築師學會的會員,或具備同等資格;及為香港建築師註冊管理局的註冊建築師 [請參閱註(B)];
(b) 在取得專業資格後具備至少三年相關的工作經驗 [請參閱註(A)];以及
(c)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請參閱註(C)及(D)]。 


(A) 申請人如在取得相關專業資格後只具備少於三年的相關工作經驗也可申請此崗位,惟薪酬會因應其所具備的相關工作經驗而作出下調。
(B) 申請人如預期會在2023年10月31日或之前符合入職條件(a)項,亦可申請本崗位。然而,申請人必須成功獲香港建築師註冊管理局註冊成為註冊建築師,才會獲考慮聘用。
(C) 申請人須在本崗位申請截止日期或之前獲取入職條件(c)項。
(D) 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員工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E) 成功申請人或會受聘於政府其他決策局╱部門工作。 


職責

合約建築師的主要職責是 ─
(a) 規劃、設計和監督政府建築物的建造工程及設施;
(b) 執行工程策劃管理職務,包括配合工程項目的需要、管理外判工程項目的合約和顧問合約;
(c) 就建築及屋宇發展相關事宜提供意見;
(d) 進行建築相關職務,例如政府建築物保養工程;及
(e) 監督及訓練輔助技術人員。 [請參閱註(E)]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為期12個月的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 


福利

受聘人如能圓滿地完成整個合約,並在合約期內一直維持良好的工作表現及行為,將會獲得一筆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加上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出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 (http://www.csb.gov.hk) 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所有申請人須將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郵寄到聯絡地址或電郵至 appt@archsd.gov.hk。
(h)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s://www.csb.gov.hk) 下載。

以親身或郵寄方式遞交的申請書須連同以下證明文件之副本,包括 (一) 符合中英語文能力要求之認可證明; (二) 其相關學位之畢業證書及成績單; (三) 專業資格的證明(包括由香港建築師學會發出的會員登記證書及有效會員證以及由香港建築師註冊管理局最初發出的註冊建築師註冊證書及其最新續期證書或信件證明; 以及(四) 取得專業資格後的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包括現職及過往相關工作經驗,須清楚列明所屬職位、入職日期及離職日期),於2023年4月28日或之前送達聯絡地址(香港金鐘道六十六號金鐘道政府合署三十六字樓建築署招聘組),信封面須註明「申請合約建築師崗位」。信封上的郵戳日期會被視為遞交申請日期。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寄送和回郵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s://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透過網上遞交申請的人士,須在2023年5月5日或之前把上述所需的証明文件副本以親身或郵寄方式遞交至聯絡地址或電郵至appt@archsd.gov.hk,並在信封面/電郵標題中及各證明文件副本上註明「申請合約建築師崗位」及你的網上申請編號。

所有逾期、資料不全、未妥為簽署、經傳真或電郵遞交、使用非指定表格遞交、或沒有遞交相關證明文件副本的申請,將不獲考慮。申請人請盡量於申請書內提供一個電郵地址。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以電郵或郵寄方式)。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聯絡地址

香港金鐘道六十六號金鐘道政府合署三十六字樓 建築署招聘組 


查詢電話

2867 5670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28/04/2023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明報 (2023年4月14日)及南華早報 (2023年4月15日及22日)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GF340在線申請 

遞交附件 


發布日期

14/04/2023


以上招聘資訊代香港特區政府刊登,轉載自公務員事務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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