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組別/單位
策劃事務組
職位名稱
策劃事務主任
薪酬
月薪45,545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1)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2)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取得第3等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見註);
(3)具備良好的中 英文講寫能力;
(4)具備一般商業電腦軟件(MS Word、Excel及PowerPoint)及中英文文書處理的應用知識;
(5)具備良好人際溝通技巧;以及
(6)在取得有關學歷後,具備最少5年全職從事有關工程項目規劃及執行、城市規劃、都市設計或土地行政的工作經驗,曾在政府、公營機構或法定組織工作為佳。具備處理和參與有關工程項目議題的區議會會議的相關工作經驗佔優。
註: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時,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以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等級的成績。
職責
(1)協助規劃新的或改善現有的康體及文化設施,包括在指定地區的基本工程項目及小型工程項目;籌備上述工程項目的執行工作,包括整理設施需求摘要、設施明細表、家具及設備和經常開支以供審批,就工程項目範圍與有關的用戶組別聯絡,就工程項目事宜如設計、實施時間表和費用預算與建築署聯絡,統籌行動科提出的意見,統籌在每年基本工程項目資源分配工作中提交的資料;就地區小型工程建議書的可行性徵詢有關政府部門的意見,以及就撥地事宜及與工程項目相關的其他問題與政府部門聯絡;
(2)協助與相關用戶組別、部門和決策局、顧問公司等聯絡,為在新開發區域(例如新發展區、潛在發展區及新市鎮擴展區等)提供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管理的康體及文化設施進行通盤規劃;(3)審閱和統籌行動科就有關與任何新發展項目相關的發展建議書/顧問報告、大型基建設施、發展大綱圖、分區計劃大綱圖、提交城市規劃委員會的申請、土地用途等事宜提出的意見,以確保保障公眾利益和達致部門目標;
(4)協助擬備工程項目的委員會文件以諮詢區議會及持份者,並協助就立法會、區議員、海濱事務委員會、審計署、申訴專員、城市規劃委員會、各有關機構、諮詢組織及公眾對工程項目和規劃事宜提出的訴求和查詢/投訴擬備答覆,並在有需要時出席區議會/小組委員會會議;
(5)協助監察已動工項目的工程進度,包括統籌工程項目/工地的會議、更新工程進度報告等;確保工程項目能根據用戶和運作需要並按照預定時間表完成和交接;
(6)協助統籌與工程項目相關的報表,擬備簡報資料,以及接受高級人員指派出席與持份者和政府諮詢組織舉行的會議並為高級人員提供支援;
(7)督導工程項目小組內的文書人員;以及
(8)執行高級人員指派的其他職務。
聘用條款
申請人如獲錄用,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聘用期一般為12個月。
福利
合約期一年或以上或可享有約滿酬金。受聘人如一直表現理想、行為良好,可在合約期圓滿結束後獲發酬金。該筆獲發放的酬金,連同部門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而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金額將相等於受聘人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受聘人可按《僱傭條例》的規定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等福利(如適用)。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 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 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聯絡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填妥的申請表格須連同詳細履歷(列明曾擔任職位及曾受聘的公司,以及每個與工程項目╱規劃或土地行政(例如實地視察、場地移交、處理與工程項目╱規劃或土地行政相關之顧問研究等)相關的職位的職責簡介,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聯絡地址。本職位不接受網上申請。[申請人現階段不須提交任何證明文件正本或副本。]申請人須在投寄前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貼上足夠郵資,以避免申請未能成功遞交。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會由香港郵政安排退回或銷毀。資料不全、沒有夾附詳細履歷、逾期、未妥為簽署、經傳真╱電郵遞交,或並非用指定表格遞交的申請將不獲考慮。如申請人在2023年6月底前仍未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已經落選。
聯絡地址
新界沙田排頭街1號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總部17樓策劃事務組
查詢電話
2601 8200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26/04/2023 18:00:00
部門網址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不適用
發布日期
13/04/2023
以上招聘資訊代香港特區政府刊登,轉載自公務員事務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