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
香港電台
組別/單位
電台部 中文新聞及時事組
職位名稱
初級記者(兼職)
薪酬
日薪487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
(a) 就讀香港專上院校學位 / 高級文憑 / 認可副學士的學生,主修新聞學、傳理學、語文學、社會科學或媒體研究,或具同等學歷;及
(b) 香港中學會考 /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達第2等級,或具同等學歷[註(1)];
備註:申請人如 –
(i) 能操流利普通話;及 / 或
(ii) 具悅耳廣播聲線;及 / 或
(iii) 熟悉中文文書處理;及 / 或
(iv) 熟悉本地時事;及 / 或
(v) 熟悉視像拍攝及編輯技巧
則更為理想。
註
(1) 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2) 須輪班 / 不定時(包括凌晨)工作; (3) 須戶外工作; (4) 申請人或須參加工作技能測試。
職責
受聘人將分派至新聞採訪組。報導本地及突發新聞,拍攝網上錄像及相片,翻譯、閱讀及重寫外電;撰寫新聞報導稿件及其他相關特別新聞資料。
聘用條款
受聘人將按為期不多於一年之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每天工作約九小時及每周工作少於18小時。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 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 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聯絡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 (G.F. 340 (Rev. 3/2013))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頁 (http://www.csb.gov.hk) 或香港電台網頁 (http://app3.rthk.hk/recruit/index.php) 下載。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書,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以郵寄或親身送交下列地址。申請人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表格及相關文件,請在投寄前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的地址及支付足夠郵費;否則,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費而引致的任何後果。信封上的香港郵戳日期將被視作遞交申請日期。信封上請註明申請職位。如親身遞交,請於辦公時間內 (星期一至五上午八時四十五分至下午六時,午膳時間下午一時至二時休息) 送交下列地址。所有申請書,如逾期遞交、資料不全、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或並非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將不予考慮。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網上遞交申請的人士,須於二零二三年五月四日或之前把所需的証明文件副本親身遞交或郵寄至本欄訂明聯絡地址,或以電郵方式遞交 (yipcf@rthk.hk),並在信封面及每頁証明文件的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申請人如獲甄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六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落選。只有獲甄選的申請人才會收到通知。
聯絡地址
九龍廣播道30號香港電台電台部中央行政組
查詢電話
2339 6311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27/04/2023 18:00:00
部門網址
http://app3.rthk.hk/recruit/index.php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發布日期
14/04/2023
以上招聘資訊代香港特區政府刊登,轉載自公務員事務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