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關係主任 

職位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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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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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位編號:

公共關係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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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少 50 字

部門

發展局 


組別/單位

規劃及地政科 


職位名稱

公共關係主任 


薪酬

月薪港幣76,380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 持有本地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學士或學士以上的學位,或具同等學歷;主修工商管理、市場學、公共關係、傳訊或新聞學為佳;
(b) 在取得有關學歷後,具備最少八年在活動統籌、企業傳訊、公共關係或傳媒聯絡方面的全職工作經驗;具備網站、數碼及社交媒體管理的相關工作經驗為佳;
(c)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註(b)]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d) 具備豐富的公營機構或大型企業工作經驗為佳;
(e) 中、英文口語和書寫能力俱優;精通普通話為佳;
(f) 對公共事務(特別是土地發展和相關事宜)觸覺敏銳;
(g) 具備良好的溝通及人際技巧;
(h) 積極主動,能獨立工作,性格外向,具創意;以及
(i) 精通電腦應用,熟悉投影片簡報軟件及圖像設計軟件應用為佳。 


(a) 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未能符合任何一項入職條件,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b) 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僱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成績。
(c) 申請人須在通用表格第340號「工作性質」一欄內列明每項受僱工作是否涉及活動統籌、企業傳訊、公共關係╱傳媒聯絡的全職工作經驗。
(d) 受聘人可能須在戶外工作、不定時工作或超時工作,包括在晚上、周末和公眾假期工作。 


職責

公共關係主任將負責執行以下職務:
(a) 協助制訂和推行北部都會區發展的公共關係策略;
(b) 策劃北部都會區公眾參與活動,包括舉辦宣傳活動、外展項目和社交媒體活動;
(c) 就涉及北部都會區發展的公共關係事宜,與政府相關決策局/部門、外間機構及其他相關人士聯繫及協作;
(d) 督導公共關係顧問公司工作;
(e) 製作有關北部都會區的公共關係材料;
(f) 擬備新聞稿和刊物,協助回應傳媒及公眾查詢;以及
(g) 執行上級人員指派的任何其他職務。 


聘用條款

受聘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為期一年。續約與否視乎屆時本局的服務需要及受聘人的工作表現而定。 


福利

(a) 受聘人連續受僱滿12個月可享有14天有薪假期。
(b) 受聘人可按《僱傭條例》的規定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產假或侍產假及疾病津貼等福利(如適用),詳情將在獲聘時再行確定。
(c) 如受聘人在合約期內一直表現理想,則在合約期圓滿結束後,可獲發約滿酬金。約滿酬金連同政府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而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會相等於受聘人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甄選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甄選面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 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申請人須把有關的修業成績表及證書之副本連同申請表格一併提交至以下聯絡地址。
(h) 發展局會把職位申請人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用於招聘及僱用相關事宜上。如有需要,有關資料可能會送交獲授權處理有關資料的政府部門及其他組織或機構,用以進行與政府招聘及僱用有關的事宜,例如學歷評審、體格檢查、僱主推薦及操守審查等。如欲更正或查閱個人資料,請以書面及傳真(傳真號碼:2509 0346)、電郵(電郵地址:plbprappts@devb.gov.hk)或郵寄(地址: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18樓)方式,向發展局規劃地政科人事分組提出。 


申請手續

(a) 申請人須填妥一份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申請表格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b) 已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1)學歷證明文件和修業成績表的副本,以及(2)工作證明副本,須於以下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以下聯絡地址,信封面須清楚註明「申請公共關係主任職位」。
(c) 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會視為遞交申請的日期。申請人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請在投寄前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印有或寫上正確的地址,並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會由香港郵政安排退回或銷毀。應徵者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
(d) 所有申請書,如逾期遞交或以電郵或傳真方式遞交、並非使用指定申請表格、或表格未填妥、不完整或未簽署,或未有遞交所需證明文件,申請概不受理。
(e) 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表格上提供電郵地址。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八至十個星期內通過電郵方式接獲通知,但這段期間的長短或會有變,事前不會通知申請人。倘若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落選論。 


聯絡地址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18樓發展局規劃地政科人事分組 


查詢電話

3509 7857 / 3509 7824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07/06/2023 17:00:00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不適用 


發布日期

25/05/2023


以上招聘資訊代香港特區政府刊登,轉載自公務員事務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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