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
民政事務總署
組別/單位
葵青民政事務處
職位名稱
行政助理(葵青)
薪酬
港幣每月26,650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i) 持有本地大學頒授的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ii) 具備豐富電腦軟件應用知識(包括試算表,簡報及中英文文字處理技巧);
(iii)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
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iv) 待人處事成熟,具備良好的社交及溝通技巧;及
(v) 有責任感,能獨立處理職務及主動將工作完成。
*申請人面試時或需進行筆試。
註
(1)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3)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職責
葵青民政事務處有數個行助理[行政助理(葵青)]或與其相等的職位,其中大部份
職位會處理有關區議會的職務。其他職位的職責包括舉辦活動,區內場地及設
施的管理行政事宜及執行地區計劃如社區健康計劃等。
有關葵青區議會工作的職責主要包括:
(i) 協助籌辦、監察和評估不同地區活動,如社區健康項目、社區參與項目和其
他工程;
(ii) 為區議會及其轄下的委員會╱ 工作小組提供秘書服務及行政支援;
(iii) 就籌辦不同地區活動與區議會、其他政府部門、商營機構及非牟利團體等
聯絡;及
(iv) 在有需要時執行其他職務(例如選舉相關事務)。
其他行政助理或與其相等的職位的工作職責大致如下:
(i) 協助籌辦及監察青年計劃 ╱活動的進度,及在有需要時離港公幹;
(ii) 處理有關青嶼幹線觀景台(觀景台)及該處設施的管理及行政事宜(如辦公室、
展品、設備的保養及預備報價文件等);
(iii) 執行及監督美化╱其他工程、承辦商服務(如清潔和保安等)及與觀景台的商
店營運者保持聯繫;及
(iv) 協助舉辦及監察葵青民政事務處的社區活動及在有需要時執行其他職務。
聘用條款
(i) 申請人如獲錄用,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行政助理的合約期不多於一
年;日後如有其他職位空缺,其合約期會以獲聘時的規定為主;
(ii) 每週工時數為44小時(包括一小時的午膳時間);
(iii) 受聘者或須於辦公時間外及公眾假期工作;及
(iv) 合約屆滿後獲續聘與否須視乎本處屆時的服務需求及受聘者的工作表現而
定。
福利
除另有訂明外,合約期不少於12個月的受聘人,如圓滿完成合約及表現良好,可獲約滿酬金。
該筆酬金,連同政府向強積金計劃作出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
所得底薪總額的15%。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 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 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人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申
請表格[通用表格340號(3/2013修訂版)]。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www.csb.gov.hk)下載。
申請書填妥後,須連同學歷、證書、修業成績表及其他相關資料的副本,於截
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下列查詢地址。請確保已為郵件支付足夠郵資
,以免申請未能送達下列查詢地址。郵資不足的郵件,一律會由香港郵政處理
。且申請將不會被接納。
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行政助理(葵青)」。
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如親身遞交,請於截止
申請日期下午五時前送交下述地址(本辦事處於午膳時間,即下午一時至二時
暫停開放)。逾時遞交、資料不齊全、未有簽署或沒有夾附相關證明文件的
申請表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如獲約見面試,或需於同日進行筆試,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十星
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沒有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
聯絡地址
新界葵涌興芳路166-174號葵興政府合署十樓
查詢電話
2494 4504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12/06/2023 17:00:00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不適用
發布日期
05/06/2023
以上招聘資訊代香港特區政府刊登,轉載自公務員事務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