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助理館長 

職位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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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位編號:

合約助理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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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

懲教署 


職位名稱

合約助理館長 


薪酬

每月港幣30,990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 持有由香港任何一所大學所頒授的考古學、歷史學、博物館學、文化研究或人類學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附註(a)];
(b) 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同等成績[入職條件註(i)和(ii)];及
(c) 能操流利粵語、普通話及英語。
曾在博物館或相關工作場所任職的經驗者優先。 


(i)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成績;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ii) 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 IELTS 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申請期內其中任何一日有效。 


職責

合約助理館長主要負責(a)香港懲教博物館、社區教育體驗館及博物館紀念品店的日常運作,包括提供導賞服務;(b)定期更新博物館各展覽室及社區教育體驗館;(c)管理博物館內所有展品;(d)舉辦各項活動以推廣香港懲教歷史;(e)安排學校及其他團體參觀博物館並處理相關事宜;(f) 監督和確保博物館工作人員有效地執行日常運作職責; 及(g)執行相關的行政工作及上級人員委派的其他職務。

(註:獲聘人士或須在戶外當值、不定時工作,並在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當值。) 


聘用條款

申請人如獲錄用,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兩年。 


福利

(a) 受聘人如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和行為良好,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會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

(b) 受聘人可享有14天有薪年假及其他根據《僱傭條例》及《公眾假期條例》規定而又適用的福利,例如休息日、公眾假期、產假或侍產假,以及疾病津貼。 


附註

(a)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及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地址,並註明申請人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號碼及網上申請編號(如適用)。至於本地學歷,申請人在現階段毋須附上證明文件副本。

(b)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c)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下一輪的遴選程序。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下一輪的遴選程序。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g)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h)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 (Rev. 7/2023)]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後展開招聘的政府職位,必須以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遞交申請。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3/2013)),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 340 (Rev. 7/2023)。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申請人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將已填妥的申請書送達下列地址。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合約助理館長職位」。

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申請人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信封上的香港郵戳日期將被視作申請日期。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

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表格上提供電郵地址。

如申請人未能按本招聘廣告內列出的入職要求提供所需資料/證明文件;或以傳真、電郵方式提交申請,其申請書將不獲處理。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下一輪的遴選程序,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兩個月內接到電郵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聯絡地址

香港灣仔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23樓懲教署總部聘任分組 


查詢電話

2582 6050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10/08/2023 23:59:00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GF340在線申請 


發布日期

28/07/2023


以上招聘資訊代香港特區政府刊登,轉載自公務員事務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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