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
土地註冊處
職位名稱
合約文員(輪班當值)
薪酬
月薪港幣14,135元
入職條件
(a) 完成中五課程,或具備同等學歷;
(b) 具備一般電腦知識及操作技巧;以及
(c) 具輪班當值工作經驗者優先。
註
(1) 須輪班當值工作
(2) 工作地點: 沙田區
職責
(a) 操作電腦打印機及列印報告;
(b) 將電腦磁帶及緊急文件送交其他辦事處 ; 以及
(c) 執行其他獲派職務。
聘用條款
受聘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合約期為12個月。
福利
受聘人如工作表現及行為均持續良好,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須向強制性公積金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0%。
受聘人可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每一服務年度可獲有薪年假12日。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 “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述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人須以〔G.F. 340 (7/2023修訂版)〕表格提出申請。該表格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後展開招聘的政府職位,必須以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遞交申請。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3/2013)),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 340 (Rev. 7/2023)。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填妥的申請表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述查詢地址。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合約文員(輪班當值)職位」及回郵地址。請緊記支付足夠郵費,否則申請文件將退還寄件人及將不獲考慮。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持有附註(g)學歷的人士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以郵寄方式遞交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並在信封面和證明文件的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若提供的資料不全,或以傳真/電郵遞交的申請將不獲考慮。上述職位空缺的資料,亦載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香港政府一站通」網站(http://www.gov.hk)。
聯絡地址
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28樓土地註冊處人力資源組
查詢電話
2867 5542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11/08/2023 17:00:00
部門網址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發布日期
28/07/2023
以上招聘資訊代香港特區政府刊登,轉載自公務員事務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