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
政府統計處
職位名稱
二級統計主任
薪酬
總薪級表第8點(月薪港幣22,895元)至總薪級表第21點(月薪港幣45,640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 (i) 持有香港統計學會頒發的統計學普通證書,或同等學歷,並具有兩年統計工作的實際經驗;或
(ii) 持有香港統計學會頒發的統計學高級證書,或同等學歷;或
(iii) 持有香港認可的專上院校頒發經評審的統計學、數據科學或有關學科副學士學位或高級文憑,或同等學歷;
〔見註(1)〕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見註(2)〕;以及
(c)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 〔見註(3)〕。
註
(1) 持有認可學位或副學位的申請人,如其課程內容有相當部分與統計學相關(例如:風險管理、精算學、數據分析課程),亦會被考慮。
(2)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3)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
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職責
二級統計主任主要負責–
(a) 協助設計供統計系統採用的表格和普查及統計調查的問卷,並協助挑選樣本;
(b) 統計調查問卷的審核和編碼工作;
(c) 處理統計資料的運算;
(d) 編製簡單的電腦程式和應用電腦軟件,以進行統計工作;
(e) 編製統計表和圖表;以及
(f) 協助分析統計數據。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內的 “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親身或以郵寄方式遞交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述聯絡地址。
(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k) 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及/或證明文件。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申請日期及/或遞交證明文件的日期。為避免郵件未能成功派遞,申請人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支付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處,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 340(7/202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s://www.csb.gov.hk)下載。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後展開招聘的政府職位,必須以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遞交申請。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3/2013)),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 340 (Rev. 7/2023)。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詳細列明其學歷/技術資格及工作經驗。已填妥的申請表格應包括以下資料–
(a) 於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的成績級別,或同等成績,並附上有關的證明文件副本;
(b) 學歷/技術資格,並附上有關的證書及修業成績表之副本;以及
(c) 就業紀錄連同詳細的職責說明。
如親身或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已填妥的G.F. 340(7/2023修訂版)申請表格,連同學歷的證書和修業成績表副本(包括載有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成績的證書和修業成績表副本)及/或技術資格的證書和修業成績表副本,須於2023年10月26日或之前交到下述聯絡地址。信封面須清楚註明「申請二級統計主任職位」。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網站(https://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2023年11月2日或之前把學歷的證書和修業成績表副本(包括載有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成績的證書和修業成績表副本)及/或技術資格的證書和修業成績表副本交回下述聯絡地址,及在信封面和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申請如逾期遞交或資料不全,或並非使用指定申請表格,或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或沒有提交所需證明文件副本,或所需證明文件副本在上述日期之後才收到,或所遞交的證明文件不足,有關申請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必須在申請表格上清楚填寫個人的電郵地址。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遴選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12至14個星期內以電郵方式接獲正式通知(申請人有責任確保所提供的電郵地址能接收有關獲邀通知)。如遇到申請眾多等情況,可能需時稍長。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聯絡地址
香港灣仔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21樓政府統計處人事組。
查詢電話
2582 3038 或 2582 4813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26/10/2023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明報(2023年10月13及20日)及南華早報(2023年10月14日及21日)
部門網址
https://www.censtatd.gov.hk/tc/page_40.html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發布日期
13/10/2023
以上招聘資訊代香港特區政府刊登,轉載自公務員事務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