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
郵政署
職位名稱
客戶服務員(郵件查詢)
薪酬
月薪為$18,365。
入職條件
(1)(i)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註1)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或
(ii) 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註3)/E級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及
(2)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3)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
(3) 熟悉電腦操作及應用軟件,包括Word、Excel及PowerPoint;
(4) 參加面試的應徵者須接受英文及中文打字速度測試;
(5) 能操流利英語及廣東話,宜通曉普通話;
(6) 具一年或以上客戶服務經驗者優先考慮;
(7) 積極進取,具耐性、自發性及良好團隊精神;及
(8) 擁有良好溝通技巧及善於解決問題,並能在壓力下完成工作。
註
(註1)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註2) 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註3) 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職責
(1) 處理顧客的電話、電郵或書面查詢/投訴;
(2) 與海外郵政機關聯絡,回覆查詢;
(3) 轉介查詢/投訴予相關組別;
(4) 處理並分析數據;及
(5) 執行其他由上司委派之工作。
工作地點:堅尼地城(工作地點有機會按運作需要作出安排)
工作時間:每週工作五天,總基本工作時數為48小時,須於星期一至六以下時段內輪班工作(包括1小時用膳時間):
– 星期一至五:上午8時30分至晚上7時
– 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至下午6時6分
視乎運作需要,或需在星期日和公眾假期當值。(實際工作時段將由香港郵政按運作需要作出安排)
聘用條款
獲聘用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合約為期一年。視乎運作需要,合約屆滿的員工如工作表現良好可獲續約機會。
福利
(1) 僱員可享有不低於《僱傭條例》規定而又適用的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分娩假期、侍產假和疾病津貼。
(2) 僱員如圓滿完成整個合約期,並於服務期內的工作表現和行為良好,可獲得一筆約滿酬金。約滿酬金加上政府向強積金計劃作出的供款,將相等於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0%。
附註
(1)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受聘。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2)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3) 除另有指明外,獲聘者必須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4)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面試。
(5)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體能測試及面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
(6)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7)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以郵戳日期為準)將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郵寄到查詢地址。信封面須註明「申請客戶服務員(郵件查詢)職位」及必須支付足夠郵費。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 [G.F. 340 (7/2023修訂版)] 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www.csb.gov.hk) 下載。
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必須以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遞交申請。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3/2013),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 340 (Rev. 7/2023)。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填妥的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a)親身把填妥的申請表格[G.F. 340 (7/2023修訂版)]投入設於香港中環康樂廣場2號郵政總局一樓的投遞箱;投遞箱開放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七時三十分至下午六時三十分,星期六上午七時三十分至下午一時三十分(星期日及公眾假期除外);或b)以郵寄方式送達查詢地址。請於信封面上清楚註明「申請客戶服務員(郵件查詢)職位」,而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申請日期。請確保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申請書,如資料不全/不清楚、逾期遞交、郵資不足、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或非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均不獲處理。
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表格上提供一個電郵地址,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四星期內接到通知(以電郵或郵寄方式)。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能視作經已落選。如遇到申請人數眾多或其他特殊情況以致需較長時間處理申請,申請人或會較遲接獲通知。
聯絡地址
香港中環康樂廣場2號香港郵政總部4字樓人事及聘任組2
查詢電話
2921 2532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16/11/2023 17:00:00
部門網址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不適用
發布日期
02/11/2023
以上招聘資訊代香港特區政府刊登,轉載自公務員事務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