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農林督察(自然護理及郊野公園) 

職位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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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農林督察(自然護理及郊野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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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少 50 字

部門

漁農自然護理署 


職位名稱

二級農林督察(自然護理及郊野公園) 


薪酬

總薪級表第8點(每月22,895元)至總薪級表第21點(每月45,640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i) 持有本港理工學院/理工大學或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工業學院/科技學院頒發的文憑或高級證書,主修管理學、自然科學或相關科目,或具同等學歷;或 (ii) 持有農業或林務學校/學院頒發的認可文憑,或具同等學歷;以及有一年郊區/植物/野生生物管理的實際經驗;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達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註一);以及
(c)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註二)。 


(1)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2)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職責

二級農林督察(自然護理及郊野公園)主要被調派執行與保育及管理郊區有關發牌及執法的工作;負責戶外調查、培訓、遊客服務及教育的工作。

(註:可能須在本港任何地區工作;輪班工作、當值候命,以及在派駐基地以外的地方通宵工作;駕駛部門車輛;以及在擔任執法工作時穿著制服。)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 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 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聯絡地址。
(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 340(7/202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已填妥的申請書,須於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四日或之前送交有關招聘部門的下述查詢地址。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二級農林督察(自然護理及郊野公園)》,並確保已貼上足夠郵資。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表格上提供電郵地址。申請書如資料不全、逾期、或以傳真/電郵方式遞交,將不予受理。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十二至十六個星期內接到通知(以電郵或郵寄方式)。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會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如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後遞交申請,必須使用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3/2013)),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 340 (Rev. 7/2023)。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聯絡地址

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5樓漁農自然護理署 


查詢電話

21506687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14/06/2024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明報 (2024年5月31日) 及南華早報 (2024年6月1日及8日) 


部門網址

http://www.afcd.gov.hk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GF340在線申請 


發布日期

31/05/2024


以上招聘資訊代香港特區政府刊登,轉載自公務員事務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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